来源:本站 发布:2019/11/14 隶属于:银苑撷英
客户身份识别作为反洗钱工作的一项核心工作要求,是反洗钱预防工作的第一道关口,随着身份识别工作的逐步完善,反洗钱工作也在进一步的深入。完善反洗钱体系,真正做到“认识客户”,作为金融机构而言,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笔者从实际客户识别工作情况来看在客户身份识别过程中均存在一些难点:
(1)客户识别缺乏有效核实措施。 随着犯罪分子伪造、变造证件手段技术水平越来越高,虚假证件层出不穷。目前我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采集客户身份基本信息主要依靠身份证鉴别仪、公安系统的身份信息核实系统,客户在柜面办理业务时主动提供外,对于一些护照、临时身份证等缺乏鉴别其真伪的技术手段,大多临柜人员只凭借直观感觉对证件进行防伪,产生风险隐患。同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公安系统联网核查系统更新不及时,常常出现对于更换过身份证件的客户所持证件与联网核查照片不一致,公安系统更新不及时,需提供辅证肉眼进行识别,给银行客户身份识别带来困难,金融机构缺少有效核实手段和措施。
(2)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对于身份识别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不足。一方面由于社会公众对于客户身份识别和反洗钱意识尚较薄弱,客户往往不愿意提供详细信息。在柜面办理业务时,录入的客户信息大多以客户口述为主,被动地接受客户提供的信息,没有确切的信息来源,对于职业、联系方式、住址、工作单位地址等私密性较强的信息,若客户未如实提供,则会存在相当比例的虚假或不实信息,使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大打折扣,不利于反洗钱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由于银行业客户数量巨大,柜员日常业务繁忙,客户流动性强,部分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和反洗钱工作的认识程度不高,对客户的认定仅限定于《公民联网核查系统》,很难发挥主观能动作用。
(3)客户线上自主操作业务,客户信息识别艰难。随着金融工具电子化、金融服务网络化程度的不断提供,通过电子银行办理各项业务的客户也愈来愈多,虽然网络服务的快捷与便利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和体验,但也加大了金融机构的业务和法律风险。尤其是电子银行等业务使得高科技洗钱犯罪越来越隐秘,其特有的隐蔽性和匿名性给不法分子利用电子银行进行转移资金提供了通道,金融机构通过电子银行为客户办理业务时,不直接接触客户,其很难了解客户真实的交易背景、性质与目的,往往最终只能得到交易金额和交易流向。对客户身份的真实性、业务的可疑性无法进行有效识别,客户的身份信息认证、变更、调整等都无法及时的更新与识别,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客户的身份识别工作的开展,也给银行基层网点反洗钱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为使金融机构真正做到“认识客户”,建立完善身份识别体系和反洗钱体系,笔者提出浅薄的几点建议:
(1)拓宽身份识别有效核实渠道,提高技术手段。在现有的集中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备系统技术,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增加客户身份信息的系统自动提示功能,方便对客户的身份识别。一方面可以将身份证件以外的个人证件如户口本、学生证、驾照、护照等辅助证件也纳入个人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建立更加全面的身份数据库,为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支撑,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效果。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联网核查系统功能,保证居民信息变更后的信息及时得到更新,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可以信息要综合联网核查、仪器鉴别、信息核实、询问沟通等手段进行客户有效识别。
(2)加大公众身份识别和反洗钱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员工反洗钱工作主动性。银行金融机构应主动承担起反洗钱制度的宣传工作,可以通过线上或者线下两种渠道对公众进行宣传,向社会公众普及个人客户身份识别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其在客户身份识别时的配合意识。线上可以采用官方号码普发反洗钱知识的短信,也可以在各大网点设立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其相关知识;线下可以在利用办理业务或产品营销时向客户分发传单,详细介绍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对于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建立长效的培训制度和奖惩机制,开展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认识水平和履职义务,增强员工持续更进并做好客户身份识别的意识,真正做到了解客户,服务客户。
(3)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制定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指引,指导客户自主完善身份信息。一方面利用科技手段通过面部识别系统与公安联网核查系统加强客户身份信息的完善和辅助认证。另一方面对身份信息识别不一致的客户进行限制其线上操作业务,引导客户进一步核实其身份,待身份识别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同时,各金融机构自身还要对自身的线上业务和产品进行把关,从源头上减少不法分子洗钱的风险。
希望能通过以上各部分的通力合作,进一步强化客户身份识别的意识,完善反洗钱体系,做好反洗钱工作,维护金融秩序。
(工行京口支行 李留琴 李晶)
上一则:因为合规,前行之路蹄疾步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