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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岗位正负面清单——探索信贷管理的“丹阳模式”

来源:本站   发布:2017/11/10   隶属于:调研信息

近几年随着不良贷款比重逐年走高,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有加大的趋势,因此如何控制和减少不良贷款,确保每一笔贷款的发放、审批和贷后管理的审慎与合规,每一笔不良贷款清收的及时和有力,是摆在我国商业银行面前一个必须面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丹阳农商银行在借鉴国内先进银行信贷管理模式的基础上,以“尽职免责、失职追责”为依据,创新推出信贷岗位正负面清单,让信贷管理流程的各个节点以正负面清单形式呈现,真正做到贷前定标准、贷中留痕迹、贷后严问责。

一、现有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办法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各家银行针对不良贷款的责任追究越发严厉,通过责任认定,一方面倒逼出了员工的积极性,取得了一定的清收效果;另一方面,认定机制的不对称性加重员工的思想负担,造成员工“惜贷、惧贷”,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突出问题。

1.制度依据不严格。虽然各家银行均制定了《不良贷款管理办法》,要求健全不良贷款责任追究机制,但对不良贷款责任认定没有明确制度依据,只能利用《不良贷款管理办法》进行倒推认定,操作难度大,缺少对不良贷款形成原因的分析。

2.形成原因不明确。有些贷款形成不良,是受国家宏观调控、产业、经济等政策影响,客观原因占主导,同时也存在贷后管理执行不到位等主观原因。但是如何区分主观与客观因素,确定主观因素的占比,也是不良贷款责任认定的一个难点。

3.责任认定不清晰。一笔贷款从发放到最终形成不良,要途径调查、审查、授信、用信、贷后等多道关口,每道关口对不良贷款形成需要承担的责任无法划分,导致责任认定不清晰,只对少数人进行追究问责,容易造成问责对象不服。

二、改变原有认定机制,推行岗位正负面清单

我们发现,绝大部分不良贷款的产生都伴随着违法或者违规现象,而不良贷款调查没有一个详细完整的方法,因此要做好不良贷款责任认定要从顶层设计着手,制定一个符合自身特点且行之有效的认定政策,并将其作为信贷管理的一个核心环节常抓不懈。

(一)注重顶层设计,科学制定正负面清单

信贷业务各条线部门对每一笔贷款的调查、审查、授信、用信、贷后、清收和处置等诸多环节,依据部门职责,梳理流程中本部门节点的操作风险,并罗列正面清单(尽职行为)和负面清单(失职行为),例如贷后管理中,客户经理按照规定时间和频率进行贷后检查,并能提供影像资料等真实记录,属于符合正面清单的要求;对发现的风险事项有主观故意隐瞒行为,则触碰负面清单。通过正面清单教会员工做哪些、如何做,负面清单划出员工行为“高压线”,以清单形式规范信贷流程和要求,树立行为标尺,让员工对自己的行为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尽职与否一目了然。

正负面清单内容根据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每半年进行更新完善,予以公告。通过正面清单的引导力和负面清单的约束力,解放员工思想,规范信贷管理,在全行营造出按章合规办贷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阶段划分,客观呈现正负面清单

不良贷款一旦形成,往往处置消化时间较长,为不丧失最佳清收时机,需尽快进行不良贷款责任认定,落实清收处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提升处置不良贷款的效率。

我行将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贷款申请到不良贷款产生;第二阶段自不良贷款产生到不良贷款形成满一年;第三阶段自第二阶段结束到最终完成不良贷款处置。在第二阶段中,风险管理部需在不良贷款形成一个月内,提出责任认定申请;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工作小组于5个工作日内,安排双部门对贷款发放全流程,依据正负面清单开展独立调查;调查部门需在一个月内完成正负面清单的客观性调查,并出具独立调查报告、初步责任认定意见和下一步清收人员名单;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小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正式责任认定工作,并通知风险管理部进入实际清收阶段。第三阶段开展对各清收责任人尽职情况的认定,对第一、二阶段认定赔偿款进行预扣,并在完成不良贷款处置后,赔偿贷款损失。

(三)完善问责机制,严格落实正负面清单

1.明确问责依据。在不良贷款责任认定环节,依据正负面清单开展贷款发放全过程、全人员尽职调查,依据尽职情况分尽职(完全按照正面清单做)、未完全尽职(未完全按正面清单做,而且这个行为的结果与贷款形成不良或形成不良后风险的加大有关系,但不存在负面清单行为)、失职(触碰负面清单任意一条)三个等级,并清晰列明各环节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

以某不良贷款正负面清单为例,调查岗A、B角客户经理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开展实地调查,真实、客观反映借款人及担保人经营情况;风险经理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开展了调查;审批人明知借款人主体资格不符合贷款条件,仍坚持发放贷款;借据使用虚假公章,柜员未对印鉴进行核对;风险经理对借款人进行贷后走访时,发现问题未及时预警。上述案例中,A、B角客户经理尽职,风险经理未完全尽职,审批人、柜员失职,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出现不良未必有责,不因一味追究责任而影响信贷人员工作积极性。

2.明确问责机构。在监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下设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工作小组,负责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工作,并对有异议的责任认定进行仲裁。监事会既充分发挥了监督职能,同时作为非利益相关者,责任认定又更具公信力。

3.明确处罚标准。当事人全面尽职的,不需承担赔偿责任;存在失职行为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未完全尽职的,按岗位不同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风险管理部作为问责的执行部门,合规部、人力资源部积极配合,及时通报认定结果,落实对责任人的处罚。

三、落实岗位正负面清单的意义

正负面清单管理真正做到围绕贷款发放各个环节寻找不良成因,并以此为依据,做到真问责、问真责;同时,调整了信贷管理模式,规范了信贷岗位行为,改变了贷款“大家负责大家都不负责”的现状。通过科学的责任认定,让尽职员工放下包袱,让失职员工承担责任。正负面清单管理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具有可复制性,信贷条线先行先试,未来也可能延伸运用到运营管理、电子银行、金融市场等各个领域。从长期看,正负面清单管理为员工创造了宽松的营销环境,有利于激励创新,激发丹阳农商银行发展的内生动力。

丹阳农商行董事长 田贵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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