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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困境的对策研究——基于苏科贷的启示

来源:本站   发布:2016/2/24   隶属于:调研信息

摘要: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下,如何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再次成为社会热点。在借鉴“苏科贷”模式基础上,本文提出政府补贴型小微企业共担基金模式。在考虑风险控制、资金来源、资信评审等一系列环节基础上,设计出一套合理的基金运行管理模式。该模式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小微企业;共担基金;苏科贷

一、引言

小微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小微企业的蓬勃发展,对推动就业和科技创新有重要作用,同时对社会和谐稳定也有积极作用。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我国政府机构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例如: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等相关制度,不断加大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扶持力度。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但随着近年来经济持续增长乏力,国内外消费市场萎靡,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小微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生存压力,其中融资难是众多困难中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对于该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主要是因为小微企业自身实力较弱,起步较低,暂无有效的核心资产抵押,也很难找到有实力的企业为其担保,导致企业资信度不够,金融机构不愿提供融资支持。对于该问题如何解决,国内外众多学者从多个角度进行了分析研究。其中就如何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机制问题,较多集中在担保机制的讨论上,比如政策性担保、商业性担保、互助性担保等机制都在讨论中不断改进。孟晞(2012)认为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模式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成员企业的非货币收益、企业面临的社会惩罚和贷款规模是贷款企业选择是否履约的关键所在[1]。王斌等(2013)提出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一个可行模式——组建企业入股型担保公司,并对其运营模式、担保评估机制、监督管理机制等进行了探讨[2]。刘玉红(2015)认为应从保险管控风险的功能出发,充分考虑信息不对称所引发信用风险的可保性,在政策指导下重新构建保险金融信贷融资新模式[3]。何方园(2013)提出了一种小微企业联合担保贷款机制,并提出相关解决方案[4]

从现有研究成果看,众多学者对于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主要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政府三方的互动关系出发,通过三方在融资担保过程的多方博弈提出相关策略。然而,随着经济环境的改变,信贷资源的稀缺度、利率浮动的市场化、企业经营的盈利能力等均在不断变化,这必然对既往的融资担保机制产生冲击。因此,基于新的经济环境,有必要设计一套新的融资担保机制,以适应多方实际需求。

二、“苏科贷”模式的描述 

“苏科贷”全称为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是由省、地科技部门联合商业银行以低息贷款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一种政策性贷款。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为目标,以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导向,以提升我省科技型企业竞争力为重点,聚焦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以风险补偿资金为手段,构建差别化的风险共担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大力发展以“首贷”为重点的科技信贷,为全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重点解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原则,创新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模式,建立差别化的责任分担机制和多层次、多元化的风险共担体系。 重点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首贷难题。2015年,省财政共安排风险补偿专项资金5亿元,带动全省60余个市、县(区)设立地方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近5.7亿元。

“苏科贷”主要支持对象为江苏省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企业只需提供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作质押,以及企业高管提供一套个人房产抵押(价值不限)即可,无需提供其他担保。办理贷款手续简便,企业只要登录“苏科贷”申报系统,填写申请表,申请通过后由企业配合当地科技部门和银行的联合调查,调查审核通过后,办理抵质押手续,就可以放款,同时商业银行实行一定的利率优惠。一旦贷款出现风险损失,则由“苏科贷”风险池资金按照比例进行赔付。

三、“苏科贷”模式启示下的“政府补贴型共担基金”模式

受到 “苏科贷”模式的启发,并结合目前我国金融体系运行的现实情况,本文认为可以创建一种“小微企业共担基金”模式的全新融资担保模式。

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各省市具体经济实情出发,因地制宜出台政府补贴型共担基金政策。各省市可按一定比例抽取部分政府科技补贴资金,作为小微企业担保发起基金,同时以一定优惠政策向社会募集公共理财资金,如社会公众和金融机构均可注资。成立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基金市场化运营,基金实行自负盈亏。其盈利模式是由小微企业向基金管理机构申请融资担保,并接受相关资质评审。通过资质评审的小微企业则可获得一定额度的融资担保服务,以提高自身资信而获取银行信贷。为保证风险控制问题,基金管理机构可成立相关资信评审机构,由各领域专家共同参与,共同对小微企业担保申请予以评审。但考虑到成立小微企业担保基金的目的便是为了减轻其融资负担、降低其融资门槛,故对小微企业的资信评估的审核应减少繁文缛节,去除苛刻高门槛要求,将一些不合理的资信条件调整至合理区间内,以适应多数小微企业的现实经营状况。本质而言,资信评审应本着“扶微助弱”原则,积极扶持多数合法合理性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同时将一些存在明显资信不良的小微企业暂时排除,以保障基金的稳健运营。

通过对企业资质和经营状况等的调查后,经批准,银行出具联合担保合同及同意贷款协议,基金管理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担保合同,从而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手续完善后,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并执行相应的优惠利率。这样,小微企业解决了融资担保的难题,且可以耗费较少的精力和相当较低的融资成本取得贷款,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从而使得小微企业可以把更多的精力、财力、物力投入到企业发展中,让企业获得更多的生存空间,获取更佳的利润率,激励企业更好的经营。企业经营越来越好,使得企业还贷能力越来越强,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信心越来越足,使得共担基金项目能够朝着一个良好的循环方向发展,这将惠及到更多的小微企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共担基金的出资者包括政府、企业及社会投资者,因出资者较多,难免会使基金的日常运作充满矛盾性和复杂性。如何处理好多方关系,保证基金的良好运行,需要建立一个良好的监督管理机制,具体流程可按以下思路设计。基金池管理委员会由政府、银行、企业按照一定的比例派代表组成,防止一家独大,对基金池的重大决策进行表决。共担基金成立有限公司形式,依照法人化进行治理,财务进行独立核算,聘请专业人士进行管理,只对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下设运营部、风险评估部和监督审计部,运营部主要负责基金池的日常运行,同时受理各企业提请的担保申请,进行初步梳理后提交风险评估部;风险评估部为核心部门,要求组成人员有专业的金融背景,主要对提请的申请进行调查评估,风险评估部在收到运营部转交的担保申请后,与银行小微管理部共同合作对企业资质进行调查评估,通过资料审核与实地调查相结合,认真调查后出具具体调查意见;监督审计部主要负责对各小微企业使用贷款情况进行监控,同时对内部风险评估部定期进行审计,防止操作规程中的违规行为,并定期出具审计报告,以此作为基金池管控风险的参考依据。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尽管共担基金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色彩,但也要考虑到收益问题,以保证基金长久稳定运行。在基金运行初期,可向部分发展前景良好的特定行业的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如科技型小微企业、获得政府表彰的优质企业等,以控制风险,并适当收取一定的担保费。担保费一部分继续注入基金池,其余部分以分红方式发放给社会募资主体。待条件成熟后,可进一步扩大共担基金的担保范围,但出于对管控风险的考虑,还应做好以下几点:第一,建立健全担保制度,明确责权利关系;第二,共担基金以企业法人化治理结构搭建,严格按公司章程运行管理;第三,控制信贷担保规模与基金规模之间的比例关系。

四、结语

近年来,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国务院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理念,并出台多项措施激励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发展。在此环境下,如何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再次成为社会热点。本文在借鉴“苏科贷”模式基础上,提出政府补贴型小微企业共担基金模式。在考虑风险控制、资金来源、资信评审等一系列环节基础上,设计出一套合理的基金运行管理模式。该模式既要保证基金运行的稳健性和长效性,也要保障小微企业及时获取一定融资担保资源。为此,本文提出基金担保的总体原则,如资信审核原则。

大力发展小微企业,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一个长期讨论的话题,本文仅对政府补贴型担保基金模式的可行性进行了探讨,但具体能否可行,尚需经过实践检验,以期对相关部门有所启发。一些细微操作问题,尚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是本文今后努力的方向。

参考文献:

[1]孟晞, 钟田丽. 小微企业与互助担保组织的动态博弈研究[J]. 财经问题研究, 2012(12):117-121.

[2]王斌, 王健, 谭清美. 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可行渠道:企业入股型担保公司[J].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13, 30(18):128-131.

[3]刘玉红. 保险机制引发小微企业信贷担保融资模式的革新[J]. 财会月刊, 2015(14).

[4]何方园. 小微企业联合担保运行模式与风险管理研究[D]. 湘潭大学, 2013.

(丹阳农商行 王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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