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综合新闻
 详情介绍首页 > 新闻中心 > 详情介绍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研究

来源:本站   发布:2019/12/19   隶属于:调研信息

    信用卡作为现代化的金融商品,已经成为商业银行重点发展的业务之一。该项业务的有效发展是提升银行综合实力的重要基础与前提。但是,随着信用卡业务的迅猛发展,商业银行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因此,如何防范信用卡业务产生的风险,对于促进农业银行的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信用卡业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信用卡业务发展现状

    近年来信用卡市场蓬勃发展,刺激了消费需求,促进了经济增长。以市农行为例,据统计,截至2018年末,共发卡数量46.4万张,其中2017年新增发卡量8.12万张2018新增发卡量6.84万张。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8年末,某市农行信用卡透支总额10.86亿元,其中不良透支额1099万元不包括信用卡核销。信用卡不良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信用卡恶意透支现象增多。比如持卡人法律观念淡薄,甚至利用信用卡增加临时额度挪作它用或用于炒股、高利贷等不当用途持卡人频繁调换工作,变迁地址,容易与发卡银行联系中断,而发卡银行也难以联系到持卡人持卡人利用银行的信用卡在特约商户套现,为了弥补资金暂时不足。由于商业银行具有缺乏信息联网的弱点,难以控制持卡人使用信用卡的情况,而这些都构成了恶意透支的风险。

        2、信用卡分期业务不良率较高。随着市场经济和网络的快速发展,超前消费观念也越来越深入人心,一部消费者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心理普遍不成熟、刷卡无节制。于是部分持卡人透支后,通过办理消费分期、账单分期等拖延还款的时间与金额。但是,这从根本上并不能解决经济问题反而增加了还款的压力。因此,部分持卡人采用信用卡分期之后,所欠还款利息和费用越来越高,增加了失信风险。

        3、新型网络业务法律风险将增加。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很多消费者使用微信、掌银、网银等方式办卡。但由于网上办卡的门坎较低,近来网上办卡发卡也产生了一定的风险。比如不需要资金流水证明,缺乏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信用卡逾期后银行缺少纸质资料及持卡人的有效信息,诉讼证据缺乏有效衔接,有可能不被法院所认可。

        4、盗刷信用卡案件损失不可避免。违法犯罪分子客户的信用卡通过非法手段复制,然后通过POS机、境外提现等方式盗刷,盗刷地点通常发生在外地或者国外,这些案件在短期之内被侦破的可能性比较小。而银行还要面临着民事诉讼索赔。司法案件中法院大多认为银行在交易系统上缺乏管理、存在漏洞,银行没有尽到为客户使用信用卡提供安全保障的义务,按照违约责任,银行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风险的法律成因分析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专业的、有影响力的信用卡方面的法律法规。另外,涉及到信用卡的法律法规存在层次低、不全面、不规范、影响力较小等问题,已不能满足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现有法律法规对信用卡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戒力度小,方式还很单一,对信用卡违法犯罪分子缺乏震慑力,难以有效的遏制信用卡盗刷等违法行为。信用卡业务的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保驾护航。

(二)持卡人伪造证明

    一是伪造收入证明。在几个信用卡诉讼案件中,发现信用卡持有人仅仅是聘用单位的临时工,年收入仅二、三万元,却伪造出年收入十几万元的收入证明。所以申请人的收入情况真实与否仅凭收入证明已难以降低信用卡风险。二是用拟处置的房产办理信用卡,待信用卡逾期不还银行诉讼时,才发现持卡人的房产已过户至他人名下,案件因无资产可供执行而中止。

    (三)失信惩罚体系不健全

    一是我国还没有建立统一、完善的个人征信体系,商业银行之间也没有实现个人信用数据的共享,对于失信人的惩罚力度不大。二是201812月起信用卡恶意透支刑事立案标准从原来的1万提高到5万,使很大一部分人能够免以刑事处罚,从而使原本的刑事案件转化为一般民事纠纷,增加了法院诉讼的成本和压力。截止20196月末,某市农行有126件信用卡案件仍在诉讼中。

    三、商业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的建议措施

    (一)完善信用卡管理的法律法规

    建议我国立法相关部门加快专门针对信用卡的法律法规建设,尽快出台专门针对信用卡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持卡人的权利和义务,对信用卡盗刷等信用卡违法行为进行明确的定义,严格区分信用卡持有人和商业银行之间责任,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商业银行的正当权益。同时,要对信用卡盗刷等信用卡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的要入刑。

    (二)完善个人征信体系,加强黑名单惩罚机制

一是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金融、税务、工商、不动产、科技等部门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资源共享;二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通过查询平台、有关网站、移动客户端、户外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供公众免费查询。三是建立健全数据清单制度,大力推动信用信息在市场准入、公共服务、旅游出行、创业求职等领域广泛应用。四是完善黑名单制度,定期公示个人失信记录,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寸步难行”的失信惩戒格局,让违法违规失信者付出沉重代价。

    (三)源头加强管理,减少信用卡发放风险

    一是调查人员要不仅要看办卡人的收入证明,还要看办卡人的入职证明比如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证明等有效合法的文件;同时,收入证明要细化,不仅仅是年收入X万元这么简单,应该包含该办卡人上一年的工资流水账,确保该收入证明真实、有效。二是要对办卡人的收入来源和办卡用途进行调查了解,特别要防止因本人不符合办卡条件而利用亲属办卡的情况发生,同时对办卡人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解,谨慎向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人员发卡,避免因工资收入较低而无法执行。

    (四)加强信用审核,谨慎增加信用额度

    对于网上审批的贷记卡业务和贷记卡临时增加额度,建议银行加强对上述问题的监管,即便是网上审批,也要进行必要的资产调查、工作单位核实、用途的真实性审查等,并留存持卡人的签名以及相应的材料作为日后可能存在的纠纷的证据。

    目前信用卡恶意透支现象增多,其中不少是增加了临时额度,造成信用卡透支金额远大于个人还款能力,给银行造成经济损失。比如持卡人20178月才办的信用卡,不久后就从3万增加到6万,20182月就逾期了5.9万元不能归还。建议系统优化:1、临时额度首次增加幅度应不高于原额度的一半,减少恶意透支金额。2、临时额度增加应设置使用年限,一般情况下一年之内不能增加临时额度。3、对于房贷客户办理的贷记卡,应与信贷系统、会计系统联系,如客户提前归还房贷要关注是否有未结清的信用卡,减少客户卖掉房产后无资产归还我行贷记卡的现象。

    (加强信用卡宣传,普及信用卡知识

    不断拓展宣传管道,比如小视频、动漫、H5等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在线媒体等资源进行宣传,线下通过进校园、进小区、进商圈等形式,在线线下相结合,多渠道宣传,向消费者普及信用卡的相关知识,进行风险提示,信用卡常识等不同方式进行图文并茂的宣传,让消费者了解经常关注信用卡的支出情况,及时核对账单并发现问题,避免对个人征信产生影响。同时,这样的宣传活动可以提高消费者的防范意识,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密码,不要将身份证、信用卡放一起,密码也不要过于简单。通过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风险意识、合理选择金融商品和服务,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六)完善商业银行App信用卡功能,减少盗刷风险

    建议在商业银行的App的信用卡模块增加客户身份实名验证功能,并且与公安系统联网。当消费者刷信用卡时,输用密码后,必须再进行刷脸比对,进行身份验证,完成实名验证。如果不进行实名验证或实名验证不通过,那么该信用卡无法消费。这个功能有望从根本上彻底杜绝信用卡盗刷违法行为。刷脸比对一般耗时15秒,耗时比较少,不会影响消费者的消费体验,但是却提高了消费者信用卡消费的安全系数。

    总之,随着信用卡业务的不断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应加强信用卡业务的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的建立,通过采用新技术和先进管理理念,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规范,不断加强监管力度,推动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高质量发展,推进商业银行高质量转型改革高效发展。

(农行镇江分行 张智娟 严瑛)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