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2016/11/25 隶属于:调研信息
一直以来,如何支持农村小微经济主体发展都是金融行业的重点难题。一般认为,与传统制造业及贸易行业相比,农业生产经营面对的不可抗风险较大、农业生产主体提供足额有效抵押担保的能力较弱。针对这两点,政府相关部门及金融业界一直都在设法解决。
一、农村金融面临的难题
1.经营风险大
农业生产不可避免地要面对自然灾害风险,这种风险不会因为经营者的主观意志而转移,属于不可抗力风险,这是其区别于其他行业的重要特点。一旦遭遇自然灾害,那么农业生产主体就有很大的可能会亏损,对于银行而言,第一还款来源便得不到保障;即使是丰收年,农产品也可能会因大丰收而导致市场供大于求,从而不得不降价出售,同样会导致经营者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此外,农业生产投入期长、回报期长、并且普遍存在规模小收益低的情况,政府政策一直向农业倾斜,如果银行在放贷时收取高额利息,一是不符合贷款主体的还款能力,二是不符合国家扶持农业的政策。所以,在低收益高风险的情况下如何保证收益覆盖风险显得尤为棘手。
2.抵押担保难
长久以来,各银行都在积极探索农村房屋财产抵押、林权抵押以及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的道路。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农村宅基地有着以下几个特点:1.价值低、难变现;2.通常为唯一住所,宅基地转让后农民将不得再申请宅基地;3.农村住房所有权不明,存在隐性财产纠纷。这几个特点决定了农村房屋财产抵押目前难以实施。虽然我国担保法规定林权可以设定抵押,但存在以下操作风险:1.林木估价难;2.监管难;3.执行难。相比之下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有较大的操作空间,但同样存在着两个问题:1.土地租金年缴或预缴年限短的经营权完全不具备可行性,抵押权人无违约成本或成本极低,抵押无法对抵押权人形成任何约束;2.土地租金预缴较长年限的经营权能够相对有效地防范贷款者的主观道德风险,但实际发生风险后银行对土地经营权难以执行。
二、镇江分行所做的探索
2015年四季度,镇江分行积极配合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农业委员会,联合人保财险镇江市分公司共同推出“镇江市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镇农贷”业务,旨在加快我市农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创新财政支农资金分配方式和银行涉农贷款投放形式,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镇农贷”产品最大的特色之一便是引入了保证保险的担保形式,针对农业主体特点,解决了部分优质客户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难题。
1.控制经营风险
对于农业生产中面临的自然灾害风险,最切实可行的防范方法便是投保政策性农险。但即使政策性农险享受政府补贴,仍有部分生产经营者因侥幸心理或出于节约成本的角度并不愿意缴交。“镇农贷”的放款条件中明确要求,如参加保证保险,必须先投保政策性农险,且赔偿金额需覆盖贷款金额,第一受益人需批改为我行;同时人保财险对保证保险的审核也有同样的要求。因为“镇农贷”的低利率(年化不超过5.6%),保证保险的低费率(自缴1%),再加上同样较低的政策性农险保费(水稻6.6元/亩、小麦4.8元/亩、育肥猪4.8元/头、肉鸡0.06元/羽等),与镇江地区同业农业贷款利率相比,农业经营者的融资总成本尚在合理的范围内。同时,强制要求缴纳的政策性农险也在控制我行贷款风险的同时,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农业经营者的生产风险。
2.解决担保难题
在前期的各种抵押担保方式探索中,我国农村社会结构的特殊性成为了难以越过的门槛。江苏银行作为城市商业银行于近两年才开始迈向农村金融,我们对三农还远不够了解,需要学习的内容还非常多。但反观我们的合作方,人保财险设有专门的农险部门,网点或服务站遍布农村乡镇,扎根基层深入了解三农,此次合作正是我们向对方学习的良机。保证保险不光是为我行贷款提供了一道风险赔付的保障,更是在贷款发放前就为我们把了第一道关:保险公司与我行独立审批,保险公司的承保意向函是我行必要的审批材料,保险公司依靠自己在农业领域更丰富的经验对客户进行了第一道准入筛选,并对判定准入的客户进行保证保险,一方面直接控制了风险,另一方面解决了优质客户抵押担保难题。
三、探索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
目前“镇农贷”业务刚刚起步,尚处在摸索阶段,在推进过程中就保证保险部分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由镇江市丹徒区政策性农险由紫金保险承保导致。
政策性农险与保证保险的承保单位不一致造成了三个问题:一是政策性农险承保单位不配合批改第一受益人;二是保证保险审批时不认可其他保险公司的赔付能力;三是发生风险需要赔付的时间与贷款到期日的时间差会导致难以判断保险赔偿金是用于提前还款还是用于农户再生产。
镇江分行将继续探索的步伐,解决探索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累切实有效的经验,在支持三农、发展农村小微金融的道路上摸索出切实可行、符合中国农村特色的金融解决方案。
(江苏银行镇江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