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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怕则怕 ——学习准则条例有感

来源:本站   发布:2016/11/25   隶属于:银苑撷英

近日,笔者偶读《公仪休嗜鱼不受鱼》的故事,爱不释手,颇能给人以启迪。

公仪休是春秋战国时期鲁国的宰相,爱吃鱼。但每逢有人送鱼上门时,他却坚决不收。问及原因,他说:“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才不能接受别人送的鱼,我今天身为宰相,靠自己的俸禄吃鱼完全可以自给,可因为接受了别人送的鱼而被免官,不要说丢了俸禄不能买鱼,以后谁还会给我送鱼呢?我是一个怕啊!”读罢此文,结合学习准则条例,不禁使人产生诸多联想。

人生在世,既要有所“敢”,又要有所“怕”。“敢”要用在对事业的大胆开拓,对正义的勇于维护上,“怕”则体现在对各项法度、规章的遵守,对自我的严格要求上。公仪休在别人送鱼时想到一个“怕”字,想到因“得”而会“失”,而真正体现的是一个千年古训:“不忘规矩、方得始终”。

联想到建国初期,久经沙场的陈毅到上海当市长,他曾在一次大会上谈到:“打仗要下命令,签署作战计划,做经济工作要审批开支,指挥员和领导者在提笔签字时手往往发抖,因为关系到战役胜负、战士的生命和建设的成败。”“手发抖”是因为“怕”,形象地表现出陈毅市长强烈的责任感。以敢打敢拼、敢说敢干闻名于世的彭德怀将军也有怕的时候,当年他身为国防部长,却处处严于律己,一不换车,二不换房,正如他自己所说:“怕特殊化了,老百姓会骂娘!”彭大将军在“怕”中,显示出了自己的高洁。

周恩来同志曾提出对工作的态度应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他们的这种“怕”正体现了一种对事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

然面,如今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这样的“怕”越来越少了,有的人一经权力在握,尽行敛财谋私之事,脑子里缺少了一个“怕”字。为了钱,为了色,将法律、道德全然置之度外。岂知在个人不“怕”的同时,已失掉了自己的人格、尊严和威信,有的还为此丢了官、坐了牢,乃至丢了性命,到头来人财两空,只落得千古骂名。“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可以说金融系统也有无数事例给了我们深刻的教训。

时下,我们正在组织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我们在准则条例下工作、行事,解决一个“怕”字,就要畏法畏度,切忌“胆大妄为”、“无法无天”、“肆无忌惮”。“怕”是自警自律自尊自爱的表现,它是长鸣的警钟,是醒脑清心的良方,是躬身自省的反光镜,是催人奋进的动力源。常怀“怕”的意识,才能做到“心底坦荡天地宽”,才能甩开膀子干一番事业。

我们银行人提倡的,就要有这种“该怕则怕”的意识,一个“不忘规矩、方得始终”的人生真谛。

(丹阳农商行 马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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